关于南京医科大学2025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教学管理处其他专技岗位)技能测试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1浏览次数:1346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2025312日在江苏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的《南京医科大学2025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第二批)》要求,现将报考教学管理处其他专技岗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缴费、资格复审及技能测试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

20254210:00前,教学管理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通过初审的考生缴费,请考生收到短信后务必于4310:00前完成缴费并短信回复“姓名+已缴费”或“姓名+放弃”,未回复的视为放弃。

缴费相关事项:报名费100/人,缴费二维码如下(请微信扫码支付),缴费时须在备注栏注明公告批次和岗位编号,如:人事代理人员(第二批)1号岗。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资格复审或考核的,报名费不退。

二、资格复审

技能测试前,教学管理处缴费成功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得参加考核且报名费不退。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将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2025488:00-9:00

2.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逸夫楼阶5教室

3.考生请从西南门凭本人身份证进出,车辆谢绝入校。

4.所需资料具体包括: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考生本人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

3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4现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5)南京医科大学应聘简历原件1份,按模版填写(见附件1),正反面打印。

5.注意: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严格对照材料要求,带齐相关材料并预留充足时间,以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通过的视为放弃报考,未按上述要求带齐材料或材料与报考条件不一致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三、技能测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参加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2025489:00-12:30

2.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逸夫楼、博学楼(资格复审成功后,将现场告知具体考试地点)。

3.技能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教学管理处将发布成绩,成绩查询方式将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将个人简历(1份)交现场审核人员留存后领取准考证。

2.考场全封闭管理,手机等电子产品由考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试结束后领取。

3.请考生对照上述通知,结合自身情况事先安排好行程并告知亲属。

4.招聘工作联系人:王老师 ,025-86869133

附件1 简历模板.docx


教学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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